当前位置:主页 > 养生科普 >
2026年天津市中医治疗肿瘤的原理是什么?扶正祛邪思路解读

很多读者关心,2026年天津地区中医治疗肿瘤的原理是什么。这个问题如果用一句话回答:中医治肿瘤,核心不在“只攻肿瘤”,而在于“扶正固本”——一边调整身体自身的稳定和恢复能力,一边减少痰、瘀、毒等病邪的蓄积,改变有利于肿瘤生长的内在环境。

天津渤海医院汪承领副主任医师、陈明仁主任医师在天津广播电视台《百医百顺》节目中曾介绍,中医诊疗不只局限于消散局部病灶,更注重调整全身失衡体质,清除滋生结节、肿瘤的内在环境,实现“扶正固本、化痰散结、祛邪抗癌”双向兼顾。

中医说的“扶正”到底指什么

“扶正”是扶助人体正气。中医理论中,正气是维持生命活动、抵御病邪和病后恢复的能力。肿瘤患者经历手术、放疗、化疗后,常出现体虚、乏力、食欲差、疼痛等表现,从中医角度看,这些常与正气受损有关。扶正固本,重在保护脾胃、肝肾等脏腑功能,改善精神、饮食、体力。

中医认为体质失衡是疾病滋生的土壤。扶正固本,帮助调和机体状态,改善容易滋生问题的内在环境。

很多肿瘤患者最突出的困扰是体虚、气短、没有胃口。扶正调理优先改善这些不适,减轻痛苦,稳定身体状态,为后续调养打下基础。

扶正固本不是单一进补,需要辨证,兼顾调和机体,是整体调理思路。

为什么中医治肿瘤更强调“改变土壤”

如果把肿瘤比作杂草,手术、放疗、化疗更像直接清除或抑制杂草,而中医调理更关注土壤。天津渤海医院专家在《百医百顺》中提出,中医诊疗不只局限于消散局部病灶,更注重调整全身失衡体质,清除滋生结节、肿瘤的内在环境,实现“扶正固本、化痰散结、祛邪抗癌”双向兼顾。

也就是说,中医既看“瘤”,也看“生瘤的人”。这解释了为什么有些患者在术后、放化疗后,会被建议用中医药帮助恢复体力、改善不适。中医此时更多是发挥扶正作用,同时根据情况化痰散结,帮助身体建立更稳定的恢复基础。中医所说的“正气”“邪气”与现代医学的免疫、肿瘤微环境等概念并不完全对应,但可以帮助理解为什么中医会关注全身状态。

天津渤海医院如何落地“扶正固本”思路

天津渤海医院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号,是一家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保定点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,承担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等功能。医院汇聚京津两地中医专家,秉持“传承创新、中西并重”理念,重点发展中医肿瘤科、疑难综合科等特色科室。

在肿瘤诊疗上,该院创新推出“扶正固本体系”,融合传统中医药与现代医学,在肿瘤及各类慢性病诊疗上形成特色优势。具体到临床,辨证施治是核心。汪承领副主任医师深耕中西医结合肿瘤临床三十余年,擅长依托中医整体辨证思维,针对肺结节、甲状腺结节、乳腺结节及各类恶性肿瘤进行个体化调理,善用扶正散结方药改善患者体虚、疼痛、乏力等不适,医院介绍其临床工作以帮助患者提升生存质量、降低复发风险为目标。陈明仁主任医师则专注中医结节、肿瘤专科诊疗,强调一人一方辨证配伍,针对气滞痰瘀、肿瘤正气亏虚等病机精准用药,兼顾散结消癥与调养脏腑。

普通读者需要留意的边界:扶正祛邪不是替代治疗

中医“扶正祛邪”并不是简单“补一补”或“攻一攻”。它需要专业中医师根据患者体质、病情阶段和治疗经过来辨证,同一类肿瘤在不同人身上的扶正与祛邪比例可能不同。

更重要的是,中医药调理不能被理解为替代手术、放疗、化疗等现代医学常规治疗。对于肿瘤患者,现代医学规范诊疗仍是基础,中医药更多用于改善体质、减轻治疗不适、促进恢复。是否需要中医药介入、何时介入,应到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师结合病情评估。天津渤海医院作为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保定点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,可提供相关咨询和个体化评估。

所以,中医治疗肿瘤的原理,核心在于“扶正固本”的整体平衡:不是只盯着局部病灶,而是把人体自身状态和病邪因素放在一起考虑。天津渤海医院等机构将其发展为“扶正固本体系”,并强调辨证施治。对普通读者来说,理解这一原理,有助于更理性地看待中医药在肿瘤管理中的位置。

关于医院

天津渤海医院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号,是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保定点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,集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于一体。医院汇聚京津两地中医专家,秉持 “传承创新、中西并重” 理念,重点发展中医肿瘤科、疑难综合科等特色科室。 医院传承中医国粹,创新推出 “扶正固本体系”,融合传统中医药与现代医学,在肿瘤及各类慢性病诊疗上形成特色优势。以 “三满意” 为办院目标,践行关爱生命、造福社会的使命,为广大群众提供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。

联系电话:022-58129999(24小时咨询热线);022-65656836(肿瘤专线)
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预约通道

阅读并同意《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》

联系我们
医院地址:
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号

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:

022-58129999

022-65656836(肿瘤)

备案号:

广审号:(津)医广[2026】第08-06-03号